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落实高检院、省院、州院部署开展的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我院党组决定从20151月至201512月,在全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集中整治检察环节中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

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加牢固树立检察人员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逐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   基本原则

立足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要求,扎实推进我院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1、坚持以更新司法理念为先导。加强忠诚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三个至上”,始终做到“七个并重”,严守职业道德和权力边界,筑牢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

2、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关键。坚持问题导向,综合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指出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自身执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下大气力规范整治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的问题,带动和促进我院检察业务的全面提升

3坚持以严格执行法律为基础。规范司法的首要任务是严格司法。要把坚决贯彻、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坚决贯彻保障人权、程序公正、规范监督等要求。

4、坚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保障。把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密衔接起来,院领导干部和纪检组既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又要抓司法作风建设,促进司法规范化,真正做到严抓落实不懈怠,严肃执纪不手软。

5、坚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支撑。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将检察权行使的过程和方式公开化。坚持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

三、   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案件管理、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预防、警务等部门和环节,突出整治十个方面的问题:

1、    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

2、    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一些限制性规定扩大解释、变通执行,不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

3、    不依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不依法将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通知其家属,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超法定范围设立许可,限制和妨碍律师行使会见权、阅卷权、申请调查取证权等诉讼权利;

4、    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和超权限、超时限处理涉案财物,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机制形同虚设,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5、    滥用退回补充侦查、延长羁押期限、重新计算办案期限等规定,诉讼监督不规范、不及时,怠于履行诉讼监督职责;

6、    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滥发、虚开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法律监督类法律文书,违规办案;

7、    案件的集中管理与条线管理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对违法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等违法违规办案情形疏于监督;

8、    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

9、    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10、             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我院各部门应结合新龙县和本部门实际情况,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坚持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要重点整治,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

四、   组织领导

为切实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院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院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五、   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1月至20152月)

1进行会议部署。按照高检院和省院安排部署,全院要召开干警大会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引导全院检察人员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直面问题,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全院发动、全员参与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院总体方案,紧紧围绕端正司法理念和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工作责任、时间要求。

3、开展学习研讨。采取党支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警示教育等形式,认真学习相关会议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司法工作规范、检察纪律规定。各科室必须组织本部门干警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2次。

(二)对照检查阶段(20153月至6月)

1、排查摸底。对照重点整治十个方面内容,各业务部门要全面梳理本部门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不规范司法的薄弱环节。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方式,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不规范司法行为的排查摸底。

2、汇总梳理。着重从政治思想、司法理念、职业良知、司法作风等方面查找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进行全面汇总,分门别类,理清重点问题、普遍性问题和反复发生的问题,查明典型案事例。制定工作台账,制作问题清单,为下一步整改落实打好基础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针对党性党风党纪和司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应就规范司法行为情况专门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会议中,每位党员干部、检察干警都要参加,还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老干部代表列席,院领导要全程参与所分管业务部门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干警要对照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进行深刻剖析和对照检查;会后,要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57月至10月)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坚持边学边改、立查立改,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分步骤、有重点地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建立销号制度、逐项处理,确保整改到位。

2、集中整改问题。全院检察人员对自身不规范司法的行为,要从强化思想教育、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集中整改,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对故意隐瞒不报、故意拖延不改的,都必须坚决处理。

3、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不断健全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机制。各部门要围绕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使制度规范符合法律要求,可操作。把制度规范的贯彻执行作为重中之重,增强制度的刚性,强化对各业务的过程控制、实时监管和事后评价,努力消除监督的空白点和空档期。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11月至12月)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我院将通过专项检查、抽查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必要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负责人,要进行处理,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跟踪督促整改。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措施,并形成专题报告,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在122日前报整治领导小组。

六、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院决定成立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由检察长负总责,副检察长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以认真、从严的态度抓好落实,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对问题逐项整改,逐级逐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加强督促。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严把转段关。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抓落实,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见成效,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决不转段、决不放手。对不达标的要组织回头看,决不允许出现死角、死面,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统筹协调。当前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好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自觉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去,坚持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四)加强舆论宣传。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运用院门户网站、机关内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新成果。

(五)严肃检察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动真格、敢碰硬。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线索,坚持快查快办;对不规范司法问题要及时依法严肃处理;对高检院、省院三令五申,仍然反复出现的问题,以及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边改边犯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从严查处。严格按照省、州院要求,对纵容、包庇干警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坚决处理。

 

 

 

 

 

 

附件:

新龙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张继强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张保平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扎西泽仁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王云虎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员:阿库日达  办公室负责人

四龙尼玛  法警队队长

        牟飞阳    公诉科负责人

              侦监科负责人

        尼玛措    监所科负责人

      办公室工作人员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保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蒋渊负责日常工作。